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是一项利好子孙后代的生态保护工程。不过有人看着禁渔后鱼逐渐多了起来,于是就动了歪脑筋,用自制电捕鱼工具在长江一级支流中电鱼,没想到却因贪小便宜吃了大亏。
“长江日报”消息,8月4日上午,武汉东西湖区法院针对刘某某非法电捕鱼一案进行了宣判,最终该电鱼男子被判三个月,并放流幼鱼4万尾,用于事发地的生态修复。
据称,在今年早些时候,武汉男子刘某某用自制电捕鱼设备,到长江武汉段一级支流府河中电鱼,被巡查人员发现时,他已经捕捞了4.7公斤野生鱼。
经当地有关部门测算,刘某某的行为导致事发水域的成鱼直接损失量约为18.8千克,幼鱼直接损失量约为4200尾,间接损失量约为10279尾。
捕捞4.7公斤野生鱼,但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达到了捕捞量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这也是“电鱼”行为广遭诟病的原因之一。当然,该名男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不但要吃三个月“免费饭”,同时还需支付生态评估费用3000元,放流成鱼18.8千克,放流幼鱼4万余尾。
事情发生后,电鱼男子表示很后悔,称:“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天用实际行动来弥补过错,希望其他人以我为戒,增强法律意识,共同保护长江水系的环境资源。”
但男子的忏悔行为并未得到网友们的谅解!有网友称:长江禁渔后,连钓鱼都不让了,你还敢去“电”,不逮你逮谁!
事实上,在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及大型通江湖泊中,对垂钓行为都有着严格的限制,更别说诸如电捕鱼、绝户网等生产性捕捞行为。如今,诸如江苏南京、安徽芜湖等地,长江干流及部分通江支流已经全面禁钓,一些没有禁钓的城市,也实施了“一人一线一竿一钩”等比较严厉的规定,目的就是防止休闲垂钓转向生产性垂钓,最大限度保护鱼类资源。
就在这“钓鱼都不让”的情况下,有人仍然敢去电捕鱼,主要原有大致有二,其一是有些人垂涎于野生鱼的鲜美,想去打打牙祭;其二就是有人被巨大的利益诱惑,通过捕捞野生鱼卖钱。
2021年7月上旬,长江铁路运输法院宣判曾对一个专业的捕鱼团伙进行宣判,一共27人获刑!原因就是这些人在长江疯狂捕捞刀鱼!
禁渔之后,江鱼数量多了,很多人都忍不住了,有人甚至划着“挑担筏子”在长江捕鱼。2021年7月8日,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正是使用这种原始的捕鱼方式,捕捞了14.9公斤野生鱼,同样被抓!
长江流域打击非法捕捞,可以说是不分年龄大小,不论是使用何种方式,只要是有损于鱼类资源保护的行为,都可能受到处罚。哪怕是休闲垂钓,如果违背了相应的规则,也会遭到严厉的惩罚。
比如今年7月份,一位男子在四川嘉陵江禁钓区钓获5斤左右的鲫鱼和白条鱼,结果也被罚4000元。
长江护渔,不但是保护生态资源,也是保护我国鱼类基因库,希望通过十年禁渔,能够修复长江的鱼类生态系统,还大家一个鱼类资源丰富的长江,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因此,那些还动着歪脑筋的非法捕捞者,还是趁早收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