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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3/9/3 8:40:00 来源:中国水运网 点击量: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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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内河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志,我局组织起草了《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351749832@qq.com

2.传真:010-65292875;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监督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

附件:

《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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