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运网|船货通欢迎您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下载APP船货通
首页
|
船源信息
|
货源信息
|
船舶交易
|
船舶档案
|
资源商贸
|
企业名录
|
水运资讯
|
法律法规
|
航行信息
会员中心
|
续费方式
|
免费注册
|
免费发布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环保部:《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船舶防污漆》标准
更多
新闻资讯
光伏玻璃计划减产30%
干散货市场大涨!大船日租金
新造船市场生变?中国领跑韩
2025年中国航海日活动主题发
泰安港:集疏港量创下历史新
全球市场:美股三大指数集体
总投资32亿元,安徽年产980
撬动沿江 “砂石经济”!10
更多
水运资讯
干散货市场大涨!大船日租金
2025年中国航海日活动主题发
泰安港:集疏港量创下历史新
2024年国内沿海省际普通货船
2024年国内沿海省际危险品船
效率提升50% 船舶可一键启动
一季度南通新造船舶海工出江
一季度南通新造船舶海工出江
微博
环保部:《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船舶防污漆》标准
2012/7/30 0:00:00 来源:青岛晚报 点击量:655
0
为减少船舶防污漆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环境保护部日前首次发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船舶防污漆》标准,该标准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对船舶防污漆中的禁用物质、有害物限量和使用说明书作出了要求,规定了船舶防污漆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验方法,适用于各类船舶防污漆。
该标准列出了船舶防污漆中禁用的物质,包括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烷烃类、酮类、卤代烃类、醇类、硅盐酸类(石棉类)等六大种类的具体禁用物质。其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以及可溶性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限量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对船舶防污漆中的活性物质,该标准明确提出禁止使用滴滴涕(DDT)、汞,同时对锡的总含量以及铜离子渗出率(稳定状态)进行了具体规定,要求产品中的活性物质应为低风险物质,并列出了具体清单,要求企业在使用不在清单范围内的活性物质时对比进行评价。
发表心情
给力
0
惊讶
0
愤怒
0
抓狂
0
流汗
0
我来说两句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长江水运信息网保持中立。
市场部:査先生 :18955364348
皖ICP备11003429号
Copyright©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举报电话:18955377248 微信公共号:
cjsyw888
皖公网安备34022202000045号 所属公司:
芜湖荻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船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