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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康818”、“蕲春999”轮谎报过闸违法行为的通报
2012/8/20 0:00:00 来源: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点击量:842
2012年7月26日,宜昌民康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民康818”轮上行在三峡—葛洲坝两坝间水域发生险情,经我局采取积极措施,全力组织救助,成功脱险,经查该轮存在谎报过闸的违法行为。2012年8月9日,湖北省蕲春县蕲州水运公司所属“蕲春999”轮在下行进葛洲坝1号船闸前,被我局查出该轮存在谎报过闸的违法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该船舶违法情况。
(一)2012年7月25日,“民康818”轮在上行过三峡船闸时,行驶至两坝间水田角水域发生险情。经我局所属三峡海事管理机构现场检查核实,该船于7月22日GPS申报过闸装载为空船,实际装载金属矿石6100吨,申报与实际完全不符。
(二)2012年8月9日,“蕲春999”轮在下行进葛洲坝1号船闸前,被我局所属三峡海事管理机构现场查出该船于8月4日GPS申报过闸为空船,实际载磷矿4800吨,申报与实际完全不符。
二、该船舶处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汛期三峡—葛洲坝枢纽水域的安全畅通和船舶过闸组织安全、高效、有序,我局决定:
(一)宜昌民康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民康818”轮、蕲春县蕲州水运公司所属“蕲春999”轮在船舶申报过闸计划时存在的谎报行为,由三峡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给予处罚。
(二)根据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GPS船舶申报过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自即日起取消宜昌民康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民康818”轮、蕲春县蕲州水运公司所属“蕲春999”轮通过GPS申报过闸计划资格6个月(自2012年8月14日至2013年2月13日),在此期间,实行到锚地(登记站)申报过闸计划。
三、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各船舶公司、船舶要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强化安全管理,加强诚信建设,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一)船舶公司要加强汛期船舶过闸安全管理,强化船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提升诚信力,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二)广大船员要自觉遵守水上法规及规章,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船舶配载安全知识,提高船舶安全驾引技能。
(三)船舶在通过三峡、葛洲坝船闸时,要严格遵守《三峡工程初期运行期通航管理办法》、《GPS船舶申报过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相关过闸参数,严禁谎报、瞒报等违法违章行为。
(四)船舶公司、船舶要切实落实防汛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监管值守,确保船舶航行及过闸安全。
2012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