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辖区船舶停泊作业安全,确保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云阳海事处新城大队联合长航公安云阳派出所执法人员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港口、码头停泊作业的船舶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
2015年3月24日,云阳海事处新城大队和长航公安云阳派出所执法人员先后来到辖区四方井码头、盘石溪、苦草沱,对停泊作业船舶进行安全检查。执法人员对船舶的消防设备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按照船舶消防安全规定对船舶的消防设备是否齐全,应急设备是否完好,救生衣、救生圈是否达到规定数量,灭火器是否齐备和处于有效使用期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鸿发518”、“航东158”轮上的部分灭火器已经过了有效使用期或即将报废,没有进行更换,对其船舶负责人进行了惩罚、批评教育,责令及时整改,并警示船主安全无小事,马虎不得,小的安全隐患不注意就会触发大的安全事故,要保障安全第一;船舶负责人表示对失效的灭火器没有及时更换是错误的,以后一定注意,虚心接受执法人员的告诫,并配合执法人员对船舶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联合执法,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监管,消除了船舶靠港停泊作业的安全隐患,确保了安全生产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