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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航道局施行《航道法》初显成效
2015/12/14 15:53:21 来源:长江航道局宣传部 点击量: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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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从局2015年航道行政管理工作会上获悉,自《航道法》今年31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联合管制非法弃渣,严格查处“超吃水”搁浅破坏航道船舶,认真开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与审核,依法保护航道资源、保障航道畅通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长航局副局长朱汝明、我局党委书记胡其红出席会议,对航道行政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航道行政管理处处长傅钢在工作报告中透露,最近两年,我局航道行政管理工作在多个方面取得突破。《航道法》历经20年论证、调研、审议后于今年出台,长江航道的规划、建设和保护得到国家法律保障。我局积极宣传、大力施行《航道法》,首次对非法采砂、“超吃水”破坏航道等违法行为采取行政罚款,树立了航道部门的执法权威;率先开展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场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为目标的“三基三化”试点工作,以及以“执法标志、证件、服饰、场所外观”为内容的“四统一”形象建设,提升了航道部门的执法素质;积极开展与航道通航有关工程的影响评价和全程管理,展示了航道部门的执法能力。

  据统计,全线共开展航道行政管理巡查9257次,联合执法213次,成功制止非法破坏航道行为939起,查处“超吃水”搁浅破坏航道船舶27艘,实施行政罚款53起。同时,发放专设航标行政许可178份,出具与航道有关的意见367份。

  长航局副局长朱汝明说,长江航道航道行政管理人员以保护航道和航道资源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确保了航道畅通安全,很不容易,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

  朱汝明副局长同时指出,从国家法律、政策层面的要求,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自身发展的需要等方面来看,都表明加强航道行政管理工作刻不容缓。他要求,要继续全面推进《航道法》的实施,建立健全与《航道法》衔接的规章制度,加强航道通航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加大航道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航道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风廉政建设,尽快把航道行政管理做大做强,努力在综合执法中发挥更大作用,更好地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

  胡其红书记指出,近两年,我局航道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勇于突破,认真履责,在依法保护航道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面对《航道法》施行对航道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国家战略给航道保护提出的新挑战,依法治国对航道依法行政提出的新要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给航道行政管理带来的新机遇,要处理好航道行政管理与分类改革、航道养护建设、经济创收、联合执法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航道行政管理工作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加强依法保护航道的力度,以创新的精神驱动航道行政管理工作取得更大的发展。

  此次会议上,6个区域航道局分别做工作汇报和经验交流。会议表彰了航道行政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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