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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例长江河道非法采砂案宣判 两涉案人员被判刑
2018/1/12 18:49:27 来源:网络 点击量: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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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津区公开宣判重庆首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非法盗采砂石案。两名涉案人员杜某和张某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采砂许可证擅自在禁采区内盗采长江砂石,构成非法采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在追缴全部违法所得的同时,分别处以罚金 100万元。

为严厉打击长江违法采砂行为,江津区于2016年8月启动了打击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百日大行动,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下设10个工作小组、3个督查指导组,紧紧围绕传导压力加快转运、严格执法快查快处、重点攻坚行程倒逼等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规范整治砂石堆场。二是构建起水务、海事、公安、港行多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对非法采砂问题“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并建立起采砂监控平台,实施重点区域全天候精准监控。三是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在各河段设立“社会监督员”,对巡河中发现的涉嫌非法盗采行为第一时间反映举报。

截至2017年底,江津区所有的转运用车、转运船舶、工程机械,全部撤出各个砂石堆场,为期两个月的长江沿线砂石堆场规范整治任务宣告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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