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泽湖是我国第四大淡水湖,也是苏北地区最重要的水源地之一。近年来,江苏省不断加大对洪泽湖非法采砂打击力度,保障洪泽湖健康生态。
严某等九人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在淮安市清江浦人民开庭审理。据审查查明,2016年3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严某、顾某、贝某等五人,明知洪泽湖水域禁止非法采砂,为谋取利益,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洪泽湖南线10号标至11号标之间水域、及西域2号标水域内使用采砂船非法开采湖内建筑用青砂,共计42588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
而在此期间,被告人耿某、陆某等四人明知严某等人非法开采的洪泽湖原矿青砂是犯罪所得矿产品,仍分别先后多次予以收购。对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建议对被告人严某等五人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被告人耿某等四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在禁采领域开采矿产品价格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2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据了解,洪泽湖目前已全面禁止采砂,湖区内的500多条采砂船已被强制拆除,曾今的非法采砂重灾区再也看不到一条采砂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