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和县派出所民警在网络巡查过程中,发现5月1日有两名渔民在和县姆桥镇牛屯河下游1公里处的长江水域内利用电兜网等禁捕工具实施非法捕捞行为,并扬言要电死钓友,该非法捕捞行为被网友拍摄视频曝光到微信公众号上,造成恶劣影响。
芜湖分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和县派出所立即成立专班,在分局指挥中心协助下,通过大数据平台迅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成功破获该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孙某发、孙某兵于5月7日到案,并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发、孙某兵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希望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长江大保护战略,坚决杜绝非法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