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运网|船货通欢迎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长江上海航道处依法进行航标损害索赔
长江上海航道处依法进行航标损害索赔
2021/4/9 7:39:01 来源:中国水运网 点击量:666
0
    近日,重庆某公司所属船舶在航行过程中撞击了#44-1左右通航浮,航标锚链和该轮螺旋桨缠绕在一起,致使该浮标发生较大位移,严重影响船舶航行安全。

长江上海航道处(简称“上海处”)接报后,立即安排两艘航标工作船“宁道标001”轮和“宁道标1001”轮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宁道标001”轮负责重新抛设损害浮标,“宁道标1001”轮则协助肇事船舶尽快与航标脱离,确保该水域航行船舶安全。经过三天的不懈努力,肇事船舶安全脱离被撞航标,被拖离危险水域,被撞航标运离现场。

根据张家港海事事故认定,此次航标碰撞事故主要责任为肇事船舶,依法由该轮承担航标和附属设施的全部损失。上海处随即展开航标碰撞索赔工作,仔细核对航标损失情况,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索赔。由于该航标安装有水文监测仪器,上海处立即通知长江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赶赴现场对安装在#44-1左右通航浮上的水文仪器进行检查和定损。最终肇事船舶按照标准对航标和水文仪器进行了赔偿。

据悉,近年来,上海处在航标损害处置上加大索赔力度,通过海事通报、船舶巡查、数字航道查询船舶航行轨迹等手段及时高效处置了多起航标碰撞索赔,仅2020年就成功处置15起,赔偿金额达70余万元,既有力保障了船舶航行安全,同时也最大限度为国家挽回了损失。

发表心情

给力 0
惊讶 0
愤怒 0
抓狂 0
流汗 0

市场部:査先生 :18955364348     

皖ICP备11003429号   Copyright©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举报电话:18955377248   微信公共号:cjsyw888
皖公网安备34022202000045号  所属公司: 芜湖荻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船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