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简称“上海分局”)开展长江禁渔行动涉案渔获物集中处置行动。在前期处置的基础上,此次行动共放生长江鳗鱼等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300余尾、长江螃蜞1370公斤;同时,在崇明市容环境卫生所的大力支持下,销毁长江刀鱼、梅子鱼等涉案渔获物224公斤,销毁违法网具33顶。

据统计,自2021年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开展以来,上海分局共破获非法捕捞案件15起,查获长江刀鱼、鳗鱼苗等渔获物7500余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51人,涉案价值达60余万元。其中,“2.16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3起非法捕捞案件被公安部列为“长江禁渔2021”行动第一批部督案件。

在长江禁渔行动中,上海分局坚持“江地联动”,不断加强区域合作,同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宝山分局、上海海事局等部门深化联动协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2021年以来,共开展禁渔专项联合执法行动55次,出动公安艇71艘次,出动警力270余人次,清理收缴违法网具42顶,查扣涉渔“三无”船舶11艘,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讲、张贴禁渔海报等形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支持长江禁渔工作,形成了人人自觉参与、社会广泛监督的良好局面。

此外,上海分局“3.23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李某来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非法捕捞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切实营造了“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上海分局将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啃“硬骨头”的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斩断非法捕捞产业链条,全力维护长江水域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