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运网|船货通欢迎您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下载APP船货通
首页
|
船源信息
|
货源信息
|
船舶交易
|
船舶档案
|
资源商贸
|
企业名录
|
水运资讯
|
法律法规
|
航行信息
会员中心
|
续费方式
|
免费注册
|
免费发布
水运资讯
船舶制造
港口码头
能源建材
时事财经
人才招聘
文化娱乐
生活百科
原创作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更多
航运服务
长江干线2025年第35周预报航道
2025年9月1日17点气象预告
长江芜湖航道处关于航标优化调
2025年9月1日16时水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事局航行
2025年9月1日8时水位
2025年8月31日17点气象预告
2025年8月31日16时水位
更多
新闻资讯
光伏玻璃计划减产30%
干散货市场大涨!大船日租金突
新造船市场生变?中国领跑韩国
2025年中国航海日活动主题发布
泰安港:集疏港量创下历史新高
全球市场:美股三大指数集体收
总投资32亿元,安徽年产980万吨
撬动沿江 “砂石经济”!10亿元
微博
海事部门协同严查超载船
2013/3/21 0:00:00 来源:交通运输部 发布人: 点击量:431
0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继续保持对船舶超载运输管理的高压态势,坚持治理活动不动摇、打击力度不放松,全面规范船舶超载运输行为。
部海事局要求,船舶始发港、途经港、目的港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要持续加强船舶监督管理。始发港要加强源头监管,严把关口,严防船舶超载出港;途经港要加强巡航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船舶超载航行;目的港要严肃查处船舶超载行为,提高执法威慑力和船舶违法成本;船籍港要加强船舶证书的核发、换发和补发管理,彻底打消船员侥幸心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船舶超载运输治理活动方案,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及安监、公安等职能部门共同开展船舶超载运输治理活动,并加强区域海事部门间沟通联系,有效落实“黑名单”、奖惩及区域协查联动机制。要强化责任追究和绩效考核工作,将船舶超载运输治理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任务,严格落实目标要求,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发表心情
给力
0
惊讶
0
愤怒
0
抓狂
0
流汗
0
我来说两句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长江水运信息网保持中立。
市场部:査先生 :18955364348
皖ICP备11003429号
Copyright©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举报电话:18955377248 微信公共号:
cjsyw888
皖公网安备34022202000045号 所属公司:
芜湖荻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船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