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船员理论考试管理,提高海船船员理论考试的公信度,使海船船员理论考试更加科学、便捷、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度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对海船船员理论考试部分科目的考试时长、总分和及格分数线等事项予以调整,自2014年1月1日实施。
即所有考试科目满分全部为100分,同时部分科目单个题目分值为0.6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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