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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盐改历程
1996年5月,国务院发布《食盐专营办法》,明确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对食盐的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食盐的批发业务,则由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在特定的历史阶段,食盐专营制度为中国消除碘缺乏危害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1至2008年,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各部委提出过5次盐改方案,却未能形成最后的草案。2009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盐业体制改革。201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废除《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由中央政府下放到地方政府,但仍然由各地盐业公司专营,实行政府定价机制。
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方案并未取消食盐专营,只是明确将从2017年1月1日起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同时提出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多措并举确保食盐安全。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盐业专营的这20年间,取消专营的讨论不绝于耳。如今,改革方案终于确定,除价格放开之外,似乎并没有太多改进,市场开放只是对现有食盐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以及批发企业可跨区域经营进行了开放,更大范围的开放没有看到,食盐批发企业的许可只减不增。笔者在对航运市场开放的相关研究中,提出了“扩大对外开放的深度”“扩大对内开放的广度”两个认识,看来盐改也面临航运业同样的对内开放广度的问题。循序渐进地推进盐业市场化改革是一种稳妥之举,只不过也太“四平八稳”了,利益固化使得改革的步伐迈得太慢。食盐关乎民生,确实不可或缺。但是,试问粮食重要不重要?粮食改革早已完成,开放的市场并没有引发粮价的大幅上升以及恶性的事件,为何盐改就这么困难?马克思曾说过:“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盐业专营背后的超额利润才是核心。
2、江苏盐道物流之惑
江苏盐道物流很早就介入矿盐运输业务,自建专业化码头和特种船队开展专业化运输,并取得了成功。在鼓励民营资本参与盐业生产的号召下,参股中盐公司,从事食盐包装加工等领域的业务。在看到国家发改委将食盐专营许可证制度下放到地方后,从日本引进世界最为先进的十条生产线,共投资2.5亿元,目前生产设备已安装并调试完毕。这套设备的工效与一期设备相比提高1O倍,袋装准确度和稳定性也高很多,将大幅节省人力,并节约生产成本。只不过,在航运季度惨淡的情形下,盐道物流试图通过介入食盐的物流包装加工领域来实现转型升级的努力被一扇看不见的玻璃门给堵住了。目前,该生产线万事俱备却只欠许可,而要拿到这样的许可证,目前看来遥遥无期。先进的设备被闲置,企业的压力十分巨大。
3、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都难
许多时候,市场看似对民营资本开放了,可是一旦真的信以为真,兴冲冲真金白银投进去了,却可能会遇到密不透风的“玻璃门”。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都难!况且,这是食盐专营的暴利。但不管怎样,改革开放的步伐不会停滞,不合理的利益格局终将会被打破,开放的阳光终将照耀到中国仅有的几个没有开放的领域!要守住眼前的利益已经很难啦,最佳的姿态是主动寻求转型升级的道路,未来的利益会垂青于那些主动求变的人。
对于民营资本,相应的主管部门和国营企业要有足够的尊重,因为他们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是构建市场良好生态的重要力量。混合所有制和PPP模式“喊得震天响”,不如对民营资本多一点点诚意。各个部门出台的“意见”“满天飞”,不要只是起到了对民营企业“忽悠”的效果,因为“吃一堑长一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莫伤企业家的心,市场的活力、经济的活力需要实干的企业家。看不到希望的企业家会“用脚投票”,届时就不要埋怨有钱人不投实业光去投资房地产和炒股,更不要埋怨有钱人移民海外,因为没有实干创业的良好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