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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7家船公司主动调整码头作业费
2017/3/29 8:00:11 来源:航运交易公报 发布人: 点击量: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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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3月27日发布消息称, 继第一批11家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之后,近日,又有东方海外、阳明海运、万海航运、太平船务、川崎汽船、以星航运、阿联轮船等7家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主动致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承诺规范码头作业费(THC)收费行为,调整收费标准。

  此前的3月1日,国家发改委表示,去年以来,根据企业反映,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对我国市场上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收取码头作业费等附加费的行为开展了执法调查。近日,中远海运、马士基航运、地中海、达飞轮船、美国总统轮船、赫伯罗特、长荣海运、现代商船、日本邮船、商船三井、中外运等11家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相继致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主动承诺规范码头作业费(THC)收费行为,提出调整收费标准。

  加上第一批11家船公司,目前共有18家船公司主动提出了码头作业费调整方案。据测算,两批船公司码头作业费调整每年可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约46亿元。

  码头作业费是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向进出口企业收取的一项主要海运附加费。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要求,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规范包括码头作业费在内的海运附加费收费行为,努力构建收费自律机制,促进海运行业健康良性发展。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交通运输部密切跟踪相关船公司收费情况,保持对海运市场竞争的关注,切实维护海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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