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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码头 嘉兴海宁开出“最严罚单”
2017/6/10 7:34:05 来源:中华航运网 发布人: 点击量: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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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嘉兴海宁港航部门执法人员在巡航检查中发现一无证经营码头行为,经调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608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海宁港航部门近年来开出的打击无证经营码头“史上最严罚单”。

  据了解,2015年9月,海宁率嘉兴之先借势“五水共治”和“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完成了布局不合理,散、乱、小、简、陋码头的关停和提升改造等综合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港口经营秩序,促进港口健康有序安全发展,巩固码头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海宁港航部门近两年来持续开展“码头整治回头看”,将码头整治落实到日常巡航工作中。

  在巡航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海宁市平阳堰港航道一已关停码头旧址有一艘满载宕渣的货船正在装卸货物。经对当事人、涉事船主、挖机工、收货人等一系列调查,查明了许某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利用已关停码头的场地擅自从事港口经营的违法事实,港航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本次处罚在海宁乃至嘉兴地区也是近年来打击无证经营码头最严厉罚单,虽然当事人违法所得金额不高,但处罚力度较大。海宁港航部门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港航部门还将继续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加快“五区十四码头”建设进程,满足水运需求,规范水运市场秩序,保障航运安全,有效遏制内河港口码头“未批先建、无证经营、非法生产”等扰乱港口经营秩序的行为,促进海宁水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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