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8日,记者从浙江海事局获悉,自今年3月1日以来,浙江累计减免港口建设费3.46亿元,减免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323.27万元,累计为企业减负3.49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和贸易压力。
根据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要求,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免征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为确保中央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同时针对疫情发展的情况,浙江海事局持续深化“就近跑一次”改革,积极推广“手机端港口建设费自助缴费app”应用,倡导规费征收业务网上办、就近办,鼓励义务缴费人通过远程申报和电子支付,实现业务办理“零接触”,保证疫情防控期间规费征稽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