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发布长江大保护各专项战役2020年重点工作清单,湖北省非法码头专项战役2020年重点工作清单正式确定,今年的工作清单最大的特点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669号)的精神,整治范围不再只包含长江干线,而是扩大至长江及汉江、清江等主要支流。
今年主要部署了以下几项重点任务
扎实开展长江干线
及其主要支流汉江、清江非法码头
再清查再整治工作
按照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化全省长江干线港口码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做好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 669号)要求,深入开展长江干线及其主要支流汉江、清江港口码头再清查、再整治工作。属于“取缔一批”范畴的非法码头须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稳步推进“规范一批”、“提升一批”范畴的码头整治工作。
全面完成长江干线
及其主要支流汉江、清江已取缔码头的
岸线生态修复
按照“应绿尽绿”原则,全面完成长江干线及其主要支流汉江、清江已取缔码头的岸线生态复绿,加强复绿质量,及时开展补植补造。
扎实开展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码头整治工作
在完成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码头整治任务的基础上,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底前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码头整治任务。
扎实开展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内
码头整治工作
按照“对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违法违规码头予以关停,限期拆除,并实施生态修复;对实验区内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码头,停止建设或使用,并恢复原状"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对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稳步推进;对需要长期整治的,配合林业部门开展的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持续发力推进,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和重点抽査机制
加强统一领导,协调组织交通、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长江航务局等部门,完善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强对辖区岸线实施巡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广应用“互联网+视频监控"等新型技术,采用无人机、遥感遥测等科技手段,全面加强重点码头现场实时动态管理,在重点危险化学品码头进行视频监控,确保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加强砂石集并中心管理和规范运营
继续加快长期、正规的砂石集并中心建设,砂石集并中心码头要符合规划,禁止逾越生态红线。积极利用现有手续齐全码头开展砂石装卸经营活动。运营严格执行砂不落地、封闭运营、场地硬化、防尘降噪等要求。
加快推动港口规划修编批复
争取部省支持,督促宜昌、黄石等还未获得港口规划修编批复的市州尽快获得批复,继续对新建码头项目实行严格的规划符合性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