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运网|船货通欢迎您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福建省计划适时开征港口岸线使用费
2011/11/11 0:00:00 来源:凤凰网 发布人: 点击量:597
0
从福建省政府获悉,我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管理的通知》,要求在12月31日前,确保全省保留的自然岸线比例不低于70%,并适时开征港口岸线使用费。据了解,我省将加强港口岸线的开发管理,将港区划分为重点开发、适度开发和预留开发三类。“十二五”期间,对于重点开发的规划港区,要鼓励加快建设,规划、建设规模可以按预测吞吐量的1.5倍适度超前。对于适度开发的规划港区,要根据临港产业和市场需求适度发展,规划、建设规模不应超过预测吞吐量的1.1倍。对于预留开发的规划港区,以保护为主,未经批准禁止开发建设。由于岸线是重要的不可再生资源,按照相关规定,我省计划适时开征港口岸线使用费。涉及港口岸线使用费的征收对象、标准和使用管理等具体事项,由省物价局会同财政厅等部门研究,并提请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此外,为鼓励和加快我省港口的建设步伐,对重点开发港区内符合港口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可以按规定减征、免征或缓征港口岸线使用费。对适度开发港区内的港口建设项目全额征收。

据悉,今后岸线的使用监督力度也会加大,取得港口岸线使用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进行开发建设。重点开发港区内符合港口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以上未按期开工建设的,将被全额征收港口岸线使用费。

发表心情

给力 0
惊讶 0
愤怒 0
抓狂 0
流汗 0

市场部:査先生 :18955364348     

皖ICP备11003429号   Copyright©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举报电话:18955377248   微信公共号:cjsyw888
皖公网安备34022202000045号  所属公司: 芜湖荻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船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