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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雾中如何防止船舶事故?
2018-03-19 来源: 点击量: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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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应及时抄收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海警告和雾航警报。

2、雾航前,船长应督促驾驶员对各种航行仪器、雾号和航行灯进行检查,以确保雾航中正常使用,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排水和水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3、为确保船舶雾航安全,当视线恶劣、渔船密集、避让困难、航道复杂及船长对航行安全无把握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船长有权择地锚泊或滞航,切勿盲目航行。

4、驾驶人员应保持正规了望,悉心观察,从灯光、水天线、风向、目标等的变化中判断能见度是否正在恶化,是否正在进入雾区。

5、能见度严重不良时,船长应立即到驾驶台亲自指挥,坚持在驾驶台值守。值班驾驶员应将船位、四周环境和己采取的措施报告船长。船长应研究核实雾航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督促值班驾驶员认真了望,勤测船位。

6、机舱接到备车航行通知后,即报告轮机长,轮机长应下机舱检查核实机舱操纵的一切准备,并严格执行驾驶台的备车、用车命令。

7、每一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使用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内把船停住。

8、雾中航行必须利用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了望,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交谈,打开驾驶台门窗,充分利用视觉、听觉观察可疑动向和音响。

9、当航经近岸、船舶密集、水道狭窄等复杂水域遇雾时,应视情况在驾驶台或船首增加了望人员,瞭头应及时将所发现或听到的情况及疑点报告驾驶台。

10、船舶应充分利用AIS相关功能获取来船的动态与信息,以便协调避让。

11、雾中航行,严禁使用自动舵。

12、雾中航行,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应对危险来船进行雷达连续观测和标绘以判断来船动向及最近会遇距离,对危险来船实施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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