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乔文佳)6月6日,连云港市地方海事局对船员丁某某开出了船员违法处分和记分“罚单”,丁某某因对该船在船舶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或者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未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违法航行处以记4分的处罚。这是该局今年以来对违法行为责任船员开出的首张“罚单”。据了解,在过往的行政处罚案件,因海事部门多采取对船舶进行行政处罚,对责任船员却经常“网开一面”,致使部分违法船员“有恃无恐”。为了改变这一现象,连云港市地方海事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对责任船员的处分进行了统一部署,法规部门提供了法律支持,各海事处实行了对违法船舶和责任船员经济处罚、记分“双管齐下”措施。 此举在船员中引起了较大震动,纷纷感叹“违法成本太高了”!而一些“聪明”的船员则表示,再也不要开违法船、做违法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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