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近期,长江干线水位连续上涨,芜湖水位超过设防水位(6.88米),为保障辖区洪水期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结合辖区特点,现将洪水期有关航行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及时掌握水情变化信息和安全注意事项,密切注意航道通电、航行通告,谨慎航行与作业。
(二)加强对船舶主、副机和应急等设施、设备的开航前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航行安全。
(三)通过跨河建筑物(大桥、架空管线)前,要仔细核对本船高度和当时水位,准确计算高度,留足安全系数。
(四)遵守船舶配员规定,配足航行、值班船员,避免疲劳驾驶。
(五)航行中驾引人员保持正规了望,正确识别航标位置,特别注意在弯道处远近灯光混淆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六)船舶通过曹姑洲与陈家洲串沟、东梁山下、西华山至四褐山等易产生不正常流态水域时,应加强对流态观察,谨慎操作,充分考虑夹堰水、花水、回流等对船舶的不利影响,及早联系,避免在该类水域处会船,必要时等候他船通过。
(七)对上行拟通过长江#163黑浮-小黄洲头、陈家洲-#178白浮、三坝塔型侧面标、黑北水道下口的船舶,要防止航向不定、倒头、失控;对下行通过太阳洲水道、黑沙洲南水道上口、#192红灯船-#188红浮、山西嘴、小黄洲头的船舶,要防止落弯。
(八)拟通过铜陵小港、太阳洲水道等水域的船舶,应根据相关限行通告和江豚保护区管理的通告,按管制要求航行;拟通过长江马鞍山段的船舶,应严格遵守黄洲新滩航行警戒区航行的相关要求,防止船舶落弯;拟通过何家洲夹江临时通道的下行船舶应严格遵守何家洲夹江临时通道的相关通告航行。拟在裕溪口水道锚泊待闸的船舶应服从海事部门以及船闸管理部门的锚泊及过闸的各项监管要求,提前报告,有序过闸。
(九)航经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和马鞍山长江公铁大桥施工区的船舶应严格按照施工期航行通告的相关要求,提前与施工船舶联系,远离施工水域。航经马和汽渡水域的船舶,应加强与汽渡船联系,密切注意新生洲头导流坝附近水流流态,辨别水流特征,以策安全。
(十)船舶锚泊时应根据水深、吃水和风流等因素确定出链长度,必要时抛双锚,并测好锚位;停泊期间应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及时松足或收绞锚链、缆绳,防止走锚和断缆。
(十一)洪水期时值多暴雨和台风盛行季节,各船舶通过水上安全信息台、天气预报等掌握天气变化趋势,并根据抗风能力、船型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船舶(队),不冒险航行。
(十二)高洪水位期,船舶尽可能避免夜间离开码头掉头航行;为保障船舶航行与靠离泊作业安全,相关船舶应严格遵守《关于实施长江下游芜湖荻港至三山港区水域大型船舶靠离码头作业拖轮协助措施的通告》。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