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汛期船舶航行要注意什么?6月27日,扬州海事、泰州海事联合长航公安在扬泰临时停泊区对辖区港内服务作业船舶开展“安全生产月”暨防台防汛主题宣讲,提醒船舶洪汛期航行作业注意事项。
当天上午,扬泰海事及长航公安10余名执法人员乘海巡艇来到扬泰临时停泊区,对停泊在此的12艘服务船舶及30余名船员开展安全与防污染普法宣讲和洪汛期安全航行作业提醒。海事和公安执法人员重点提醒船舶和船员台汛期航行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作业,保持船舶船员证书有效,不运输、售卖危险违禁物品,船上人员要穿好救生衣,确保航行作业安全。要落实好船舶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对货物进行有效绑扎固定防止落水产生污染,船舶垃圾、生活污水要及时申报接收。要配合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突发情况处置,在当好到港船舶“服务员”的同时,努力承担起锚泊秩序“安全员”的责任,为构建扬泰临停区水上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贡献力量。
活动期间,海事和公安执法人员还对船舶船员现场提出的证书更新、违禁物品清单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向参加活动的船员送上印有安全提醒的折扇等防暑用品。
下一步,扬州海事将进一步发挥共管共治效能,强化与党建联盟成员单位及周边涉水管理部门的联勤联动,通过安全宣传与监管并重的方式,不断强化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动态管理,保障洪汛期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